2006年6月2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只因遭遇同名人 托运假币露了馅   
赵丹 耿丹樱

  本报讯 6月19日,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彭某和王某购买假币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警方说,这是一起颇具戏剧性的案件。
  2005年12月,嘉兴人彭某和王某到广州买了一些假币。卖假币的人给他们“指点迷津”后,他们将假币放进电饭煲,到托运站托运回嘉兴,收件人写了朋友沈忠(化名),彭某还给托运站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
  今年1月17日,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驾驶员小徐到嘉兴某托运站去拿包裹。“小徐,这里有你们经理的一个电饭煲,是从广州托运过来的,你帮他领回去吧!”小徐走过去一看,是公司副总经理沈忠的名字,便将电饭煲带回了公司。
  当天下午,该公司副总经理沈忠回家打开电饭煲,吓了一大跳,里面有两个装满了钱的黑色塑料袋,数数足足有10万元人民币,每个袋子里的钱的号码都是相同的。沈忠怀疑是假币,他带着电饭煲和假币来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彭某留在托运站的手机号,警方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赵丹 耿丹樱)